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夔州路转运司言彭孙不取南平路入蛮界御批元丰四年七月庚子 北宋 · 宋神宗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九七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一四、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四九之一九(第六册第五六四三页)
指挥彭孙,止令择便路进讨,南平可出贼不意,亦不失诏旨。
未审转运司既未见彭孙指定进兵路分,凭何便称不由南平,仍擅放运粮人夫,足见鲜于师中畏法避事。
先令具析以闻。
仍令转运司,如彭孙止取南平路进讨,军须有阙,以乏军兴论。
乞以熙河弓箭手助田奏熙宁八年十一月 北宋 · 吴充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九七、《文献通考》卷七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六○、《续通典》卷五
熙河展置,今且四年,经略虽定,然军食一切犹仰东州
转车挽运,则人力不给,置场和籴,则猾民得以乘时要价,以困公上。
二者之患,其弊在于未有土地之入。
谨按汉唐实边之策,屯田为利。
近闻鲜于师中建请朝廷,以既置弓箭手重改作,故令试治百顷而已。
然屯田行之于今诚未易。
臣以为莫若因令弓箭手以为助田。
古者一夫百亩,又田十亩以为公田。
且以熙河四州较之,无虑万五千顷。
十分取一,以为公田。
大约中岁亩收一石,则公田所得十五万石。
水旱肥瘠,三分除一,可得十万石。
其便有六:官无营屯牛具廪给之费,一也。
借于众力,民不为劳,二也。
大荒不收,官无损焉,三也。
省转输,四也。
平籴价,使猾民不能持轻重之权,五也。
减和籴之数,得其钱以移他用,六也。
按: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七○。又见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六三之四七(第七册第六○一○页)、食货六三之七六(第七册第六○二四页)、食货二之四(第五册第四八二七页)。